【夏季行动】惯偷心存侥幸“零口供”,公安机关:拘!
2024-08-22 15:36:1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425
湖南法治报讯 (通讯员:何佑)因盗窃被打击处理过,以为自己找到了法律“漏洞”,男子接受调查拒不交待问题,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反被公安机关严厉处罚。
8月19日22时许,益阳男子胡某某在资阳区万源明达学校斜对面的巷子内,边走边拉路边停放车辆的车门,寻找未锁车门的“倒霉车主”进行盗窃,成功拉开了两台车辆主驾驶位车门。巧合的是,当第一台车辆车门被拉开时,车主的一名朋友刚好路过此地,对方认识其车,刚准备打个招呼却发现进入车内的不是朋友本人。为防止朋友车内财物遭受损失,同时又避免错怪帮车主到车上拿东西的第三方陌生友人,车主朋友悄悄跟踪,发现对方从朋友车里出来后,又去拉别的车辆车门,与公安机关宣传的“拉车门”窃贼行为一模一样,于是果断报警。
接警后,资阳区公安局汽车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,将胡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胡某某去年5月因拉车门盗窃被我局打击处理过,知晓办案流程,到案后拒不交代问题,以为公安机关不会拿他怎么样。面对胡某某嚣张的态度,汽车路派出所果断做好两手准备,一边安排警力加大调查询问力度,同时增派警力开展外围调查,通过勘察现场、走访群众、调阅监控等一系列工作,形成胡某某违法行为完整证据链,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。当拘留决定书送到胡某某眼前时,胡某某顿时泄了气,不得不吞下“零口供”这枚苦果。
民警提醒:1.人离车锁,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;2.车辆不当保险柜,尽可能不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;3.停车守规,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人流量多或者有监控视频的停车位上;4.若发现车内财物被盗,注意保护现场,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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